深圳注册集团公司其名称的注意事项
深圳注册集团公司其名称的注意事项
今天财税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下,深圳注册集团公司其名称的注意事项,提供给大家参考。
一、深圳注册集团公司其名称的注意事项
1、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+字号+行业+集团”四部分依次组成。
2、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,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;
3、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;
4、母公司(核心企业)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”或者(集团)”字样;
5、子公司(集团的成员企业)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。
6、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,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。
7、依照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》的有关要求,企业集团的名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,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。
二、深圳注册集团公司名称核准所需的资料
1、《名称(变更)预先核准申请书》;
2、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;
3、母公司(核心企业)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;
4、《指定(委托)书》。
以上就是财税网小编整理介绍的,深圳注册集团公司其名称的注意事项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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